新加坡对荷兰受禽流感疫情区影响的禽类产品实施临时进口限制

食品伙伴网讯 2020年11月19日,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消息称对荷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地附近的家禽及其产品的进口实施临时限制。 由于荷兰海尔德兰省的Lutjegast村、格罗宁根市和泰沃尔德市发生H5N8型高致病性禽流

 食品伙伴网讯  2020年11月19日,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消息称对荷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地附近的家禽及其产品的进口实施临时限制。

 

由于荷兰海尔德兰省的Lutjegast村、格罗宁根市和泰沃尔德市发生H5N8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自2020年11月10日和13日起,将对疫情受影响地区周围10公里内的家禽及其产品的进口实施临时限制。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禽流感病毒灭活要求热处理的家禽产品不会受到进口限制的影响。2020年11月10日之前从海尔德兰省的Lutjegast村出口并在2020年10月20日之前宰杀的家禽产品将继续被接受进口。2020年11月13日之前从海尔德兰省的格罗宁根市和泰沃尔德市出口并在2020年10月23日之前宰杀的家禽产品将继续被接受进口。

 

为方便其他家禽和家禽产品的通关许可,在进口家禽及产品时,随附的兽医健康证明书还应包括以下额外证明:

 

a .高致病性禽流感( HPAI )以及H5和H7低致病性禽流感( LPAI )是出口国应通报的疾病。

 

b .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OIE )的定义,肉类来源的禽类未接种H5和H7亚型禽流感疫苗。

 

c .家禽肉和肉制品不是源自高致病性禽流感受影响场所周围半径10公里的限制地区。

 

d.肉类来源的家禽是在荷兰出生、饲养和屠宰的,或者是从具有同等家禽健康状况的国家合法进口的日龄雏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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