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4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蛋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冷冻饮品,餐饮食品7类食品680批次样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蛋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冷冻饮品,餐饮食品7类食品68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67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55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91批次,全部合格;蛋制品4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21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1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粮食加工品9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冷冻饮品4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4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英杰康龙饺子馆经营的面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天欣海博农副产品市场文昌宝经营的菜心(菜薹),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3.北京一元利怡海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嘎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4.北京合乐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圆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北京红丹丹昌盛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6.北京粤云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鳜鱼(淡水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7.北京广喜鸿发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老姜,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发现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广喜鸿发商贸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8.标称绥化市雪国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苏州雨润发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营的大果肉奶糕(雪糕),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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