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管理条例

为切实履行农药行政管理职能,规范农药经营行为,维护农药市场秩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自新《农药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

为切实履行农药行政管理职能,规范农药经营行为,维护农药市场秩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自新《农药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积极组织开展农药管理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农药市场监管。

一、加强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的组织领导

新《农药管理条例》实施以后,农药经营许可成为农药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县农委高度重视,履行职责。为切实加强对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农林委及时下发了《蚌埠市农林委关于做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蚌农林〔2018187号),按照《安徽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明确具体承办机构和负责人员,保证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和信息交流顺畅及时。成立了以委主任王红为组长,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科、种植业局、市农技推广中心组成的农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蚌埠市农业林业委员会关于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公告》,公布了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条件、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及截止时间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蚌埠市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等相关内容。确保我市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工作有序进行。各地农委也下发了相应文件,成立农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做好农药许可宣传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农资下乡、食品安全、“315”等活动,通过QQ 群、微信群、培训会、明白纸电视、网站、在农资市场、集市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安徽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安徽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等有关规定。全市在网站、QQ 群、微信群发布信息80条次,召开培训会10场次,发放告知书、明白纸等资料6000份。怀远县农委组织农药经销商学习培训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要求县级农药经销商向自己的客户群传达学习培训内容和要求。五河乡镇农资市场宣传发放资料,现场培训解答农药经营户相关法律法规35场次。淮上区组织召开两次培训会,对全区100多家农药经营人员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和配套规章的宣传讲解。确保宣传到门店,让经营人员周知。

三、做好农药经营人员专业教育培训宣传服务工作

为了规范我市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提高农药经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农药管理条例》中“农药经营者应当具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的具体要求,满足我市没有达到学历或专业教育培训的经营户对教育培训的需求。我委早谋划、早部署,2月份积极与安徽农业大学、蚌埠农学会、安徽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系,多次协商,最终确定由蚌埠市农学会和安徽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合举办2018年度蚌埠市农药经营人员培训班。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培训,通过各县区积极广泛宣传,我市农药经营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的积极性很高。3月11日至10月20日全市共举办培训班9期,培训人数1450人。怀远、五河、固镇、淮上区为方便经营户报名培训,通过微信群、宣**页等手段进行宣传,并设置了报名点。确保了我市农药经营者具有56学时以上学习经历。

四、开展农药经营许可摸底调查和指导

农药经营许可发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工作有条不紊进行,避免办事群众跑冤枉路,市县区加强发证工作调查和宣传指导。对农药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关信息摸底调查登记,并做好后续**工作指导。对拟申请经营限制性使用农药的,告知相关办理程序。淮上区及早谋划,去年12月份开始,对全区农药经营户开展摸底调查,调查内容涉及农药经营户信息、告知事项等内容并逐一发放《农药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资料

、规范开展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和核发

按照《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严格执行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全市共收到申请**材料789份。对报送材料的经营户,各县区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通过实地查看,拍摄照片,严格核对材料的真实性。材料审核通过的,规范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对于提交材料与实地不符的农药经营户,将材料退回,告知其存在的问题并责令整改符合后重新申请。目前全市已经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545份。

六、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

加强对许可后的农药经营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尤其是乡村季节性经营、走街窜巷游商小贩,一经发现坚决取缔。加强对于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后经营行为的监管,发现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经营农药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吊销其农药经营许可证。监督检查农药经营单位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如进销台账记录、农药经营数据的上传或报备、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回收等。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综合运用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和专项抽查等手段,依法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农药标签抽查。自新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共开展农药市场执法检查1336次,覆盖率达96%。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起,**金额2.128万元。农药质量抽查检验45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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