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拟规定食品中不得检出百草枯和毒死蜱等物质

食品伙伴网讯 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泰国有害物质委员会在2020年4月30日举行的第2-1/2020年会议上,批准了工业部关于有害物质清单的公告法规草案,即批准了将以下5种物质规定为第4类有害物质,以及注意事项。该

食品伙伴网讯      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泰国有害物质委员会在2020年4月30日举行的第2-1/2020年会议上,批准了工业部关于有害物质清单的公告法规草案,即批准了将以下5种物质规定为第4类有害物质,以及注意事项。该公告自2020年6月1日起生效。涉及物质如下所述:

       1.毒死蜱(Chlorpyrifos)、
       2.甲基毒死蜱(Chlorpyrifos-methyl)、
       3.百草枯(Paraquat)、
       4.百草枯二氯化物(Paraquat dichloride)、
       5.百草枯[双(甲基硫酸盐)]或百草枯甲硫酸盐(Paraquat[bis(methyl sulfate)]or paraquat methosulfate),

       所以,泰国公共卫生部必须调整食品中农药残留的规定,使之与工业部公告保持一致。

       近日,泰国公共卫生部发布法规草案《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No.3》的意见征集,该法规草案将上述5种物质规定为食品中不得检测出的有毒物质。此次意见征集截至2020年7月18日。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及西班牙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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