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委员会对成员国制定部分粮食及蔬菜临时出口禁令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欧亚经济委员会3月31日官网报道:在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爆发的形势下,2020年3月3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决定采取整套措施,用以临时禁止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或地区出口某些类型的粮食和食品。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欧亚经济委员会3月31日官网报道:在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爆发的形势下,2020年3月3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决定采取整套措施,用以临时禁止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或地区出口某些类型的粮食和食品。

 

        临时禁令内容包括:2020年4月10日至6月30日期间,禁止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地区出口下列品类的粮食和蔬菜-洋葱、大蒜、萝卜、黑麦、大米、荞麦、小米、谷物及颗粒、荞麦仁以及荞麦制品,从而确保联盟成员国粮食供应安全。

 

        目前,欧亚经济委员会已采取了多项措施用以应对新冠病毒传播,如自3月16日起开始对进口某些医疗设备和材料等实施免税措施。

        备注:欧亚经济委员会是欧亚经济联盟(2015年1月1日成立,成员国包括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亚美尼亚)的常设管理机构,拥有制定技术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权力,相关政策法规对成员国具有统一的强制性效力。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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