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对印度尼西亚4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4批次冻鱿鱼,1批次冻白带鱼)

  因从进口自印度尼西亚4批次冻鱿鱼的4个外包装样本,1批次冻白带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印度尼西亚3家水产品生产企业CV. SINAR TIR

  因从进口自印度尼西亚4批次冻鱿鱼的4个外包装样本,1批次冻白带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印度尼西亚3家水产品生产企业CV. SINAR TIRTA(注册编号为CR 760 - 16)、PT. REMBANG SPORTINDO MANDIRI(注册编号为CR 687-11)、PT. CENHONG FISHERINDO(注册编号为CR 516-12)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暂停接受印度尼西亚1家水产品生产企业CV. JASUMA(注册编号为CR 633 – 11)的产品进口申报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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