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7日,台湾地区“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091303385号通知,部分内容为修订乙酰甲胺磷等14种农药在部分畜禽类动物产品中的残留限量标准,具体内容部分如下:
序号
农药名称
食品种类
最大残留限量(mg/kg)
备注
1
乙酰甲胺磷
畜类肌肉、内脏(肝脏除外)
0.03
修订
畜类脂肪、肝脏
0.02
新增
2
联苯三唑醇
内脏(肾脏除外)
0.03
新增
3
三聚氰胺菊酯
畜类肌肉、内脏(肝脏除外)
0.07
新增
畜类肝脏
0.02
新增
脂肪
2
新增
禽类脂肪
0.02
新增
乳
0.1
新增
蛋
0.02
新增
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