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全面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执法行动,福建省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建立“权责明确、监督实效”的渔业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责任体系。近日,支队出动中国渔政35206船4艘次,执法船35201船上快艇1艘次,与秀屿大队联合执法出动执法船中国海监8041船1艘次,与南日海事联合执法出动执法船海巡08528船1艘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巡查航时13.3小时、航程197海里,无居民海岛8个次,管道区3个次,执法人员通过指挥中心北斗定位系统定位,在港口登临检查船舶9艘,存在部分船舶职务船员配备不足、烟火信号过期、烟火信号过期、未携带救生筏等问题;在对湄洲岛周边海域、平海湾敏感海域登临检查渔业船舶3艘,查获1艘涉嫌违规携带禁用渔具渔船,1艘涉嫌未配齐职务船员渔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调查取证,将依法依规严格处理,确保海上渔业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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