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 元宵、汤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 (2021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我局根据节令性食品的消费特色,在元宵节前,对我市市场销售的元宵、汤圆组织了专项监督抽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我局根据节令性食品的消费特色,在元宵节前,对我市市场销售的元宵、汤圆组织了专项监督抽检,现将抽检结果通告如下:

 

  本次通告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为元宵、汤圆食品,共计35批次,覆盖22家生产企业和18家经营单位,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等指标,抽检样品包括市内大型商场超市、专卖店等销售的部分本地和外地品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100%。

 

  特此通告。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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