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年特殊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市监特食〔2021〕140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相关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局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2021年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工作部署和本市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要求,结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相关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局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2021年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工作部署和本市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市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上海市2021年特殊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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