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18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豆制品4类食品42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豆制品4类食品42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13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糕点53批次,全部合格;酒类3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24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3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豆制品9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顺天成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鲟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2.北京三神绿园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3.北京圈圈美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五花肉(猪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4.标称北京市香香唯一食品厂生产,北京丽羽田园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北豆腐,北京市香香唯一食品厂生产并经营的五香豆腐丝、香香内酯豆腐,均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北京晨阳四季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海蟹,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6.北京食百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经营的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已依法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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