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内市监通告〔2020〕62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对29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0〕1415号),涉及我区1家个体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赛罕区谢鑫蔬菜批发配送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对29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0〕1415号),涉及我区1家个体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赛罕区谢鑫蔬菜批发配送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芹菜;生产日期:2020-07-24;抽样基数:8kg;检验不合格项目:毒死蜱; 检验机构: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赛罕区谢鑫蔬菜批发配送部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07月24日的芹菜16.5公斤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82.5元,监管部门已责令该商户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

 

  二、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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